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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雷健坤代理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决定 (2018年1月5日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之规定,经阳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雷健坤代理阳泉市人民政府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