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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法治“新力量” 激发治理“新动能” ——我市司法协理员制度为基层治理注入一池活水
来源:阳泉日报 发布时间:2024-11-11

  司法协理员制度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重要内容。2023年以来,司法部在全国部署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之一,山西省在统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于2023年11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今年2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泉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为全省较早推进实施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的市,同时在市政府网站上发布、解读相关内容,部署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配置,深入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提升司法所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全方位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市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高标准落实,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

  司法协理员是指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招聘和管理,为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法律事务、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工作人员。

  在《阳泉市司法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中,市司法局就提到,要建立一支司法协理员队伍,破解司法所“人少事多”难题。要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专班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与相关部门紧密联系沟通,为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司法协理员队伍,实现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所均4人以上的目标。《阳泉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发布后,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司法、人社等部门同步协调、积极推进落实,司法协理员相关工作在全市迅速启动。

  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层法治建设需要、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各县(区)司法局会同人社局根据辖区司法所工作任务和现有工作人员情况,按照拟招聘司法协理员数量和现有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数的总和不低于司法所所均4人的要求,科学合理地核定司法协理员数额,逐级上报审核备案,由各县(区)司法局会同人社局统一实行公开招录。在招录过程中,信息发布、报名审查、笔试安排、面试环节、体检流程以及考察程序等,都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保证高效、严密、公正。目前,招录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共招录司法协理员97人(平定县25人、盂县32人、郊区12人、城区9人、矿区13人、高新区6人),县(区)司法协理员制度实施率100%,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招聘的司法协理员平均年龄28岁,30岁以下占65%;本科以上学历65人,占68%。司法协理员的加入,将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的问题,推动司法所队伍向年轻化、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是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

  高质量推进,打造正规司法协理员队伍

  为全面提升司法协理员的业务能力,助其尽快完成角色转变,适应司法所工作需求,盂县司法局对全体司法协理员进行了为期5天的入职培训。在传授相关业务知识的同时,组织司法协理员参观红军第二十四军建军记忆馆,开展“赓续红色血脉、不忘初心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他们即将踏上工作岗位凝心铸魂、蓄势赋能。城区司法局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行政复议、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相关知识,帮助司法协理员提高对自身职责的认知度,从而尽快熟悉业务、胜任岗位。“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学习了业务知识,更重要的是增强了责任意识,认识到了这个岗位的重要性。”刚刚受聘的司法协理员赵杰说,“我将不辱使命,奋勇争先,以谦虚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迎接新的岗位和新的工作,为基层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培训上岗的司法协理员将重点围绕调解、普法、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综合执法监督、合法性审查七个方面,为基层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促进司法所职能有效发挥,推动基层法治建设迈上更高台阶。

  各县(区)司法局同步建立职业保障机制和队伍管理体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将司法协理员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对司法协理员实行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保障司法协理员队伍的正规化,为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高效能运行,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平坦司法所的司法协理员梁琳慧虽然工作不到3个月,但她善于运用以前在文旅行业工作的经验,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并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让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扎根基层、深入人心,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机制后,司法协理员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向居民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等,切实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为法治建设筑牢基层思想根基。

  人民调解员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司法协理员坚守在矛盾纠纷调解一线,对出现的矛盾纠纷苗头在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调处,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以真情实感为群众化纷解忧。今年9月,吴某某带着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儿子前往某市场买鱼。在挑选的过程中,吴某某发现所选的黄鱼并不合适,于是要求更换。然而,卖家张某已经将这条黄鱼清洗处理完毕,并坚持要求吴某某购买。双方在争执过程中发生了肢体冲突,导致吴某某不慎倒地,左腿肌肉扭伤。同时,本就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儿子在这次事件中受到了惊吓,茶饭不思,精神恍惚。司法协理员冯玥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进行劝导。最终,张某愿意赔偿吴某某医疗检查费和精神损失费2000元。冯玥说:“成为一名司法协理员后,我深刻领悟到,真正的和谐,不在于避免冲突,而在于如何在冲突中寻找到共鸣与理解。每一次调解,都是对人性的一次深度挖掘,希望在以后的调解中,我们都可以学会在差异中求共识,在争执中求和谐。”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神经末梢”,是直接面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窗口。今后,市司法局将立足司法职能,抓基层、打基础, 以司法所队伍优化升级助力提升司法所服务基层治理的能力水平,全力打造司法协理员制度阳泉实践样本。(刘志娟 梁晓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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